《大便》

(照片取自pxhere.com)



這篇故事有我小時候的回憶,當時聽家人說起有關降頭術的傳聞,結果作了好幾晚噩夢。現在,噩夢已不再,但回想起來還是會心裡感到毛毛的。





今天到來偵探社的舊朋友,是病維的小學同學。

病維曾經說過,自己在小學時候簡直就是個弱智,完全不像是別的小孩那樣,活潑好動,好學,據他自己說過,小學一年級的他在學校根本不知道有廁所這回事,常常在樹下小便。

雖然不能說不堪回首,但病維也很少提到當年的事蹟。

這時候有所謂的小學同學見他,想也知道應該會讓他回想起不想回想的過去吧。

當時偵探社里只有病維、肯尼斯和熱狗,肯尼斯是病維在偵探社的夥伴,理所當然存在,熱狗則是個大閒人,平時當這裡是圖書館般借書看,現在已經達到自由進出的階段。

那個舊朋友沒有預約,就在下午三點的時候走了進來,病維當然沒有認出他來。

「病維,還記得我嗎?」

病維看著眼前這個壯男,足足有一百九十公分高,短髮,眼神呆滯無神,上身穿著運動恤衫,下身鬆垮垮的牛仔褲,加上一雙骯髒的球鞋,病維很快就判斷出自己並不認識他。

「我是李才志啊,你不記得了嗎?我們曾經在小學六年級同班兩個月。」

「啊……那個,班長是嗎?」病維腦中終於有了模糊的印象,想起這位小學時候盡責的班長,當時的他身材矮小,沒有想到現在卻變成了猛男。

「什麽風把你吹來啊?」病維知道他不可能是來敘舊的,實際上他也不認為對方會認出他來,一定是某人向他提起才會知道的。

「其實事情是這樣的,我有一個煩惱需要你們的幫助。」李才志看著病維,和正在偵探社大廳一旁閱讀資料的肯尼斯,與在另一個角落看書的熱狗。

「什麽事情呢?你可以開門見山,請坐下,不要客氣,熱狗,幫忙泡一杯熱茶給他,不要咖啡,他已經喝過了。」

李才志感到奇怪:「你怎麼知道我喝過咖啡了?」

病維揮了揮手,有點不耐煩的說道:「你還是直接進入正題吧,如果連你衣服上新鮮滴上的咖啡都看不到,你也不會來找我了。」

李才志恍然大悟,之後繼續說道:「事情是這樣的,其實是我的堂哥,他似乎遇上了很大的麻煩事,但他不願意接受我的幫忙,於是我唯有自己過來委託你幫我了。」

「嗯,你說吧。」

「是這樣的……」

李才志從小就是優異生,無論是課業或是體育方面都是班上佼佼者,這一切都是從他的堂哥身上學來的。

從小他和堂哥就像是親兄弟一樣親密,堂哥名叫李志軒,樣貌俊朗,身材高大,相比當年的李才志,身材瘦小,樣貌平凡,自然的就以堂哥的一切為榜樣。

「這就是爲什麽你會當上班長了?你知道,記憶就像是一條條的鐵鏈,當你抓住另一頭的時候,一切都會慢慢拉回來,我記得當時的你根本不適合當班長,但還是硬著頭皮去爭取,並且時常被欺負。」病維回想起當年,其實並不愉快,因為當時第二常常被欺負的就是他本人。

「是的,當時堂哥就不斷保護我,勉勵我一定要變強,不能再被別人欺負。」李才志握了握拳頭,「我的確做到了,我有能力一拳把當年欺負我的人擊倒,實際上我幾乎每天都那麼做。」

「當然,對於身為刑警的你,那是你的工作。」

李才志這次沒有什麽驚訝了,直接問道:「你是從哪裡看出來的。」

「記憶是一條鐵鏈。」病維指了指桌上報紙的一張照片,是本區總警長說話的樣子,他的後面有幾個穿著警服的人員在進行調查,其中一個就是李才志。

「我跟堂哥相處在一起十多年,在我中學畢業之後,他選擇離開這裡,他說留在這裡不會有前途,他打算到外國念書,當一位戰地記者。」

「受到911事件影響吧?當年最轟動的就是這件事了。」

「是的,他定下了自己的目標之後,我也是一樣,我當年的目標是當國際刑警,或FBI什麽的,當然,那是年少時候的無知夢想,不過我總算實現了一半。」李才志苦笑著,似乎心裡有所遺憾。

「你對於現在的工作環境不滿的話,其實還是可以改變的。」

「我知道,我已經有所打算了,但是現在的問題是我的堂哥。在他出國之後,我們就漸漸減少了聯絡,我很快就學會了獨立,性格也比較開朗了,實際上,我覺得自己慢慢變成了他。」他撫了撫臉,「當然啦,除了樣貌,他簡直就像是金城武,當年是萬人迷呢。」

病維眼眉頭皺了起來,他一向來都不喜歡帥哥,在他的理論中,一個犯罪案件裏面,帥哥的嫌疑往往是最大的,除了病維他本人之外。

「但是他一直都沒有女朋友是不是?當然,你也懷疑過其實他是同性戀。」

李才志驚訝的說:「不是啊,他幾乎每年都換女朋友,肯定不是同性戀。他的女朋友可美了,什麽類型都有……」

病維打斷了他:「不要離題,說回案件吧。」

「我十年都沒有見過他了,一直到最近,我才得到他的消息,原來他老早就回到這裡來了,但從來沒有找過我,也沒有找過以前的朋友們。」

病維揚了揚眉。

「如果不是那天我遇到他的其中一任女朋友,又如果她沒有在街上認出我來,我根本不可能會有他的消息。她跟我寒暄的時候我其實都不認得她了,誰叫堂哥有那麼多女朋友呢?」

「其實她也是無意中在另外一條街上遇到他的,所以說街道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地方,你永遠不知道自己會遇到什麽event,會被什麽妖怪襲擊,撿到什麽寶物。當她向我提起堂哥的時候,眼神有些奇怪,如果硬要我形容,她就像是回想起不堪回首的過去一樣。」

「或許其實他們的回憶並不是很開心。」

「我不知道,不過她向我說明了遇到他的地點,於是我就到那個地方去調查,幾乎逢人就問『請問你認識李志軒嗎?』,但都毫無頭緒,直到有一次問到一個賣鹹鴨蛋的老太婆。」

那條街道算是本市的貧民區,李才志詢問了許多人都沒有頭緒,不過想也知道,像堂哥那麼優秀的人不可能會住在這種地方,應該只是路過什麽的,但那天看到了那位賣鹹鴨蛋阿婆,也趨向前去詢問她。

「這個名字好熟,好像是齊老太婆的孫子。」

「齊老太婆?」

「她就在那邊賣豬肉,但現在已經回去了。」

之後,李才志向她索取對方的住家地址,道謝後離開了。他馬上趕到那個地點去,就在貧民區的邊緣的租屋內。

堂哥竟然真的住在這裡,讓李才志感到意外,難得已經找到他了,也顧不得等待放工才找他,反正自己巡邏的地點也在這一帶,離開一下也沒有關係。

租屋共有五層樓高,從遠處望去,密密麻麻的單位,和到處懸掛的衣物和曬衣架,讓人感到一陣心酸,這個城市的貧富懸殊問題一覽無遺。

到了第三樓門牌四十五號,他吸了一大口氣,鼓起勇氣才按下門鈴。

良久,才聽到裏面傳來模糊的回應聲,之後門打開來,裏面站著一個大胖子,跟李才志差不多一樣高,但卻是他的兩倍寬度,他濃眉大眼,理了個平頭,身穿單衣條紋短褲,臉上掛著笑容。

「請問警察先生您找誰?」

李才志說:「我找李志軒,他在嗎?」

胖子笑容變得更燦爛:「您找我有什麽事嗎?」

在那一瞬間,他以為自己聽錯了,問了一聲「什麽?」,對方很肯定的重複自己的答案。

「你是……堂哥?」李才志百感交集,根本不敢相信他就是當年的偶像堂哥。

「你變了很多。」李才志補充了這句話,之後對方才顯現出恍然大悟的神情。

「你是阿志啊?我根本認不出你來了,你當了警察嗎?」

一種陌生感突然出現,他根本就不是以前的堂哥,無論是外貌或是性格,根本已經變成了另外一個人。如果不是他的外貌還是有當年李志軒的影子在,他肯定會當他是白撞的。

「堂哥,這些年來你到底去了哪裡?」

「當年嗎?我離開這裡到台灣去念書,兩年之後又回國啦,當然是沒有念成啦,記者?只是年輕時候的夢想,啊哈哈哈。」李志軒笑得很虛偽,雖然眼睛幾乎瞇得像是魔人普烏。

「你回來了都沒有找我們聯絡?爲什麽?」李才志非常在意這一點,並且也看出對方並沒有想要邀請他進去坐坐敘舊的意思,龐大的身軀穩穩把關著大門。

「沒有啦,只是回國而已,沒有什麽好說的啦,哈哈。」

「堂哥,我們以前那麼熟,沒有理由你回來不告訴我,是不是發生了什麽事?」

「沒有啊,只是發現當記者不適合自己,於是就回來啦,呵呵。」

「當年的你不是這樣的,當時你說過要當戰地記者,報導世界上不公的事件,要……」

「要為世界上可憐者們抱不平,那是小時候的傻夢想而已啦,現在當然回到現實了。」

「你現在到底在幹什麼?」

「現在?幫婆婆在菜市場做生意啦。」

兩人的對白基本上就是一問一答,之後不久,李志軒已經表露出趕客的意味,李才志無奈之下離開了,當然,帶著滿滿的疑團。

「所以當年的金城武,現在已經充氣了?」病維有點幸災樂禍,整理一下自己的飛機頭,慶倖自己還能保留完美的外貌。

熱狗這時才在桌上放下一杯咖啡,李才志吞了吞口水,摸著溫熱的咖啡杯,繼續說道:「我對堂哥的過去感到好奇,於是之後的日子暗中調查,發現了幾樣事實。第一,原來叔叔和嬸嬸已經在幾年前去世了,但他們卻沒有對我們家人提起,實際上,我們兩家在堂哥離開之後因為一些理由而沒有任何交集。」

「連死亡這種大事都沒有對你們家說過?報紙也沒有登訃告?」病維問道。

「是的,完全沒有交集,叔叔嬸嬸死後,他們家就只剩下他的外婆了,也就是別人口中的齊婆婆。」

「嗯,請繼續。」

「第二,叔叔和嬸嬸離世那一年,堂哥就已經回來了,當時他還沒有變成現在的狀態,所以他其實是回來後才改變的。」

「看來應該是因為父母的離世讓他收到刺激了?」

「他不是那麼不堅強的人。不過,他確實是在那時候申請退學,幫助齊婆婆的。」

「那就很顯然了,他是爲了外婆而留下的,算是因孝犧牲。」

「這也是我的結論,但我總覺得事情沒有那麼簡單。關於齊婆婆這個人,我感到……怪異。」

病維直了直身體,對他來說,現在才開始進入重點,肯尼斯也放下資料,雙手插進外套口袋,走前去關注。

「原來齊婆婆是原住民,以前住在神仙峰下的一座村莊,而那種村莊,最出名的除了風鼓之外,就是降頭術了。」

「齊婆婆會降頭術?」

肯尼斯這時候發表意見:「不奇怪,雖然降頭術現在幾乎已經失傳了,對於『婆婆』一輩的人來說,保護那種技術更是非常重要,尤其是要傳承下去。」

「李志軒是她的傳人?」熱狗對於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總是興致勃勃。

「其實我想說的是,」李才志繼續說:「或許齊婆婆運用降頭術改變了堂哥。」

肯尼斯說:「雖然降頭術的理論不為世人所瞭解,但真的有那麼厲害?控制別人的心智?」

「話不能這麼說,其實並沒有那麼神奇,只要我要的話,也可以擁有這種能力,而且還科學的很。」病維說得很神秘,但答案還真的非常普通:「催眠術。」

「不是催眠術,齊婆婆這種傳統的人不可能會這種東西,我寧可相信她真的會降頭術,控制了堂哥的心智。」

「所以你希望我們幫你解除這個魔咒?」病維摸了摸下巴。

「是的,我希望,至少讓我知道答案,到底爲什麽堂哥會變了,是不是有什麽苦衷?或是真的被降頭術控制了。」

「好吧李才志,我瞭解了,這件事我會調查,我看你應該是時候回去換衣服值夜班了。」

李才志沒有再問爲什麽,而是把一切希望都交給了病維,道別後就離開。

「病維,你打算直接上門調查?」熱狗永遠猜不到病維的方法,但還是忍不住猜測。

「我說兩位華生啊,事情遠遠沒有你們想像中那麼簡單,我感覺到這件事,有非常濃厚的犯罪意味在內。」

肯尼斯不以為然:「又來了,每次你都是那樣說。」

「對啊,十次之中應該只有半次是真的有犯罪在內的。」

病維搖搖頭:「這次不同,我的預感很准確的。所以我決定,直接上門調查,但不是正面突破,而是偷偷來。」

過了好幾個小時,已經入夜,病維化妝成流浪漢的樣子,打算偷偷潛入齊婆婆和李志軒家中調查,一身破衣和外套,其實都是病維本身的衣物。

「夜晚潛入?他們兩人都在家不是嗎?」事前肯尼斯這樣問病維,覺得他的行為非常不理智。

「放心吧,他們是犯罪分子,比我還要害怕。」病維始終相信自己的直覺,但肯尼斯已經做好心理準備要到警局去擔保他了。

病維在單位外面觀望,雖然已經午夜時分,但大部份單位燈火大明,包括齊婆婆的家。

猶豫了很久之後,病維決定改變戰略,直接敲門。

良久,一個大胖子開門了:「請問您找誰?」

胖子果然看起來面目堂堂,但胖子畢竟是胖子,加上他一身裝扮,白色短袖上衣蓋不住大肚腩,加上花邊短褲,就像是肥貓一樣。

「您好,我是樓下巷子二號的流浪漢,這次來拜訪您府上是有些事情想要請教齊婆婆。」

「她已經睡覺了,您有事的話明天早上到菜市場找她吧。」胖子笑得很燦爛,就像是中了馬票一樣,但行為上已經準備關門了。

病維一把按著大門:「是很重要的事,是關於居民健康問題研討會的事情。」

「健康研討會?」

「是的,由於居民不注重健康,暴飲暴食,所以導致身體疾病衍生,於是流浪漢集中營理事會決定舉辦這次研討會協助居民遠離肥胖病。」

李志軒仍然滿臉笑容:「不了,謝謝,我家外婆並不肥胖。」

肯尼斯看著流浪漢版本的病維:「所以你就這樣回來了?毫無收穫?」

病維無視身上骯髒的衣物,對著鏡子弄著自己的髮型:「當然不是的,剛才我已經確定,他是一個胖子無誤,並且,他家的確有降頭術文化。」

「何以見得?」

「首先,當充氣的金城武打開門,我看到他家靠近窗戶的地方擺滿了仙人掌,窗簾布也是一種細布製成的,上面也有纏繞著一些藤蔓。」

雖然已經三更半夜,但好奇心重的熱狗還在偵探社,他迫切的問道:「那又代表了什麽?」

「怎麼你還不懂?那是傳統的降頭術防備的方法,藤蔓和仙人掌是用來預防飛頭降的,飛人頭如果要飛進家裡,吊著的內臟就會被仙人掌勾到。那種細布是傳統原住民家裡使用的,是用來防止飛針降的,當然,在外面的時候我就已經確定這一點,因為從外面看來,只有他們家單位沒有晾衣服。」

熱狗抓了抓頭:「沒有晾衣服又怎樣?」

「今天是星期四,傳統上來講,相信降頭術的家庭都是不晾衣服的,因為那天是飛針降橫行的日子,他們害怕衣服會被刺中。」

肯尼斯感到奇怪:「你怎麼會知道降頭術的事?」

「博學啊!我其實剛才稍微搜索了關於這種東西的資料,雖然實際上存不存在我還是非常懷疑。」病維已經成功把臉上的化妝殘渣弄掉,現出真面目:「他真的是被降頭術所控制嗎?」

病維坐在自己專屬的單人沙發上,手握著阿龜公仔,似乎在自言自語:「胖金城武,他感到害怕,當我提到齊婆婆的時候,不,不是害怕,是緊張,和感到……怪異?」

「齊婆婆有讓她的外孫害怕的理由?或許就是降頭術?」肯尼斯說道:「畢竟這種類似巫術的事物,很難被現代人所接受。」

「不是的,根據他臉上,身體上的微動作顯示,是打從心底的感到詭異感,就像不瞭解自己的外婆一樣。」

「我覺得是你過度推測了。」肯尼斯不以為然,對於病維的「推理」已經見怪不怪,「你可別和上次一樣,把那位寡婦當成殺人兇手。」

「華生!你必須知道的是,在結論還沒有出現之前,一切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。就像薛丁各的貓一樣,在箱子打開之前,那隻貓即可能是活的,也有可能是死的,案件也一樣,在完全解開謎底之前,那位寡婦即有可能是兇手,也有可能是無辜的,我不能排除任何的可能性。」

「是啊,謎底還沒有解開,你不能作出無謂的推測。」

「一切的假設都是非常重要的,其必定有其中一個是真相。現在我缺少的只是證據。」

「證據?」

「證明李志軒其實是被外婆控制的證據。」

「你要證明降頭術是存在的?」

病維拿出手機滑動著,突然改變了說法:「我不覺得他是被降頭術控制。」

熱狗想了想,沒有任何答案:「爲什麽你那麼確定?」

「很多線索顯示著,比如他身上一個紋章。」

病維轉過手機,上面顯示了一個圓形的符號,中間有一個圓點,和兩撇像是鬍子般的條形。

「我在李志軒的腹部右側看到這個符號,你們知道,他是一個胖子,舉手投足間肚子都會露出來,關於這個符號,是降頭術里的『祝福』魔法,使用這種咒語,是會對施法者本身造成一定影響的。所以我認為齊婆婆是真心愛自己的外孫,照理不會對他施控制魔咒。」

「或許她是那種心理變態的,像是泰國恐怖片里的扭曲的愛呢?」熱狗問道。

「當然也有可能,任何可能性都有。」

第二天早上,整晚沒睡的熱狗被派去菜市場找齊婆婆探口供,中央菜市場人潮擁擠,已經有二十年沒有到過這裡的熱狗感到懷念萬分,小時候陪著媽媽到這裡的情景歷歷在目,包括要求買玩具被拒絕後趴地大哭的畫面。

走到其中一個買菜攤位,上面擺滿了不知名的菜類,後面坐著一個面無表情的老婆婆,看著熱狗。

她的眼神似乎看穿了,熱狗並沒有想要買菜。

「你是齊婆婆?」

她點了點頭,並沒有說話。

「你會降頭術嗎?」頭腦簡單的熱狗劈頭劈腦就說這句話,對方的眉頭皺了起來。

「會不會嘛?你到底是不是降頭師?」

熱狗看到對方沒有反應,竟然像以前一樣糾纏起來,已經引起旁人的注意,有一個抓著菜籃的婦女甚至繞道而行,避而遠之。

「小聲點,你到底有什麽事?」齊婆婆的聲音沙啞,有一種歷盡滄桑的感覺。

熱狗有點興奮的問道:「你是不是會控制別人心智的降頭術?」

「你聽誰亂說的?!」她憤怒的樣子看起來很恐怖,但毫無戒心的熱狗反而還走向前去。

「我朋友說你家有……」他對齊婆婆說出病維的發現來,齊婆婆又驚又怒,衝出菜檔,推開熱狗就離開。

回到自己家單位的齊婆婆,不知道自己的秘密被發現了多少,但她絕對不會,也不能背負任何風險,她打開大門,卻發現沙發上坐著一個人,翹起二郎腿,手中拿著手機在把玩,客廳中間桌子上擺著一個烏龜公仔。

「正如我所預料,我那說話過於直接的好朋友熱狗一定會把你激回來這裡。」

「你是誰?!阿狗仔呢?」

「如果你說的是李志軒,他在房間里,你看,他已經出來了。」

李志軒從房間進來,臉色陰晴不定。

「上次來的時候,我就聞到那種味道了,類似大便的味道。」

「你說什麽?」齊婆婆還是很憤怒,轉向李志軒:「他是誰?」

「婆婆,他是偵探,名叫病維。」

「偵探?偵探來我家幹嘛?」

「婆婆,收手吧,我們已經知道你的秘密了。」李志軒說話的態度,完全不像是之前的胖子樣,雙眼非常堅定精明,但還是顯露出對不起的訊息。

「阿狗仔,你到底怎麼了?你不聽我話了?」齊婆婆沙啞著聲音,有一種悲哀感。

病維繼續說下去:「大便味,理論上而言代表了很多意義,從最簡單的沒有沖廁所到尸臭味,但你這裡卻讓我想起一種可怕的咒語,我只是想要確定一下,所以在這裡等你回來。」

他站了起來,走向一面牆邊,上面挂了一幅舊日曆。

「從你甫回來,就望向這裡好多次,看來是藏在這裡了。」他用力撬開殘舊的木牆,齊婆婆大喊「不!」,在小小的單位中引起了回音。

三夾板的牆壁被撕下,一陣惡臭狂噴而出,兩具焦黑的乾尸臉部顯現出來,雖然已經乾枯,但還是可以看出死者猙獰的神情。

「那是誰?!」李志軒的胖臉恐懼的抖動著,雖然自己其實已經猜到答案。

「你的父母。齊婆婆,你可以解釋一下狀況了。」

「偵探先生,有時候知道了別人的秘密並不是一件好事。」齊婆婆的臉色變得蒼白,眼神出現了殺意。

「如我在維基百科所見,這是一種稱為『養屍』的魔咒,目的是爲了讓下一代得到更多的運氣,我相信你爲了自己的外孫願意犧牲一切,包括自己的女兒和女婿。」

「外婆,當我回來的時候,就已經懷疑一切,他們死的時候完全沒有遺體留下,非常不符合邏輯。」

「或許齊婆婆下次要施法的時候,說他們『失蹤』比較符合常理。」

「偵探先生,你根本什麽都不懂,你在挖掘別人的秘密當兒,其實也在挖掘自己的墳墓。」

「婆婆,其實,我并不相信這種法術的存在,謝謝。」

齊婆婆冷笑著:「你不相信不代表不存在,在你闖進這個家的時候,已經中了十一種降頭術。」

「謝謝,我明天還會中彩券。」

李志軒的臉色變了,但病維還是不以為然,直到齊婆婆被帶上警車的時候。

齊婆婆不知道從哪裡掏出一把小刀,刺向自己的心臟部位,臨死之前還說了一句「我一定會回來。」

兩個月後,李才志到了偵探社。

「病先生,警方已經調查完畢,並且在齊婆婆家裡找出許多降頭術的……素材,包括毒蛇,曼陀羅花等。」

「嗯,所以她真的是爲了你堂哥才殺人?」

「不是……事情沒有那麼簡單。」李才志神情變得奇怪,「養屍不是爲了祝福。」

這次終於輪到病維感到奇怪:「難道還有其他魔咒?」

「這次不是魔咒,是……魔鬼的行為。你不知道屍體的狀況,他們是以站立的姿勢放在牆內,底部填了部份泥土,加上動物的糞便。」

「種植?」

「是的,是真正意義上的種屍。」

「那麼做的目的是什麽?」病維瞭解屍體放在泥土內最後的下場就是腐化,之後變成肥料的一部份。

李才志卻扯開了話題:「驗屍報告顯示,更讓人大惑不解,他們發現,兩個死者都已經死了四五年,但腦部卻是兩三年。」

「你的意思是,死者死了之後,腦部還活著了兩年?」就連病維都感到難以相信,腦部在僵化的屍身里要靠什麽運作下去?

「我猜測,他們種的不是屍體,而是腦袋,有一種……法術,爲了把先輩的智慧留下,使用可怕的方式養腦袋,之後『移植』進入別人的體內。」

「物理上的移植?」

「我不知道,只是聽說過而已。」

病維說:「所以你想說的是,降頭術真的存在,齊婆婆成功養腦袋數年?」

「我真的不知道,然後堂哥他,上個星期離開了本地,據說是回到台灣重新開始。」

病維抓起咖啡杯喝了一口,苦澀的味道讓他腦袋清醒了:「所以,種植兒子媳婦的腦袋,只是一種實驗,她的真正目標是李志軒,而李志軒回來的目的是爲了調查父母的死因。」

「是的,當時的警方報告顯示,叔叔嬸嬸是在山區失蹤,最後證實掉下山谷,屍骨無存,但堂哥不相信,因為瞭解父母并沒有這種閒情雅致到郊外踏青。」

「於是他回家裝乖,調查嫌疑最大的齊婆婆。」

「是的,爲了調查這件事,他對齊婆婆千依百順,早回家,早睡覺,理平頭,吃飯吃兩碗之類,最後搞得自己這幅摸樣,他原本是希望能夠讓齊婆婆相信他,告訴他真相,但還沒有等到這一天,病維就出現了。」

「嗯,真是一場悲劇,想不到齊婆婆性格會那麼激烈。」

「不,堂哥臨走前說過,齊婆婆會回來的。」

「怎樣回來?鬼魂?」

「不知道,但我一直相信堂哥的話。」

直到李才志離開了,病維還在思考著這句話的含義。

齊婆婆的死,對於李志軒的影響到底會是怎樣呢?

病維喝完最後一口咖啡,杯底出現了一枚生銹的鐵釘。

杯子掉在地上,發出清脆的破裂聲。




留言

熱門文章